为吸取大连“11·22”原油罐区雷击火灾事故教训,锦州市从即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市易燃、易爆企业和场所组织开展防雷防静电安全专项检查。
此次检查范围包括:依法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情况,建立和落实防雷防静电制度情况,防雷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测情况,防雷防静电装置日常维护情况以及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等。这次专项检查以可燃气体、液体储罐区为重点,突出关键设备、场所和生产环节;对于在建项目,严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技术规定,组织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计、施工和验收,从源头上遏制造成雷击和静电事故的隐患。
检查中,全市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政府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法,对抽查的企业和场所采取查阅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、防雷防静电装置设计及竣工验收资料、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和实地查看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等方式,进行全面、细致的检查。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;暂时无法消除的,各单位要制定防范措施,限期整改;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,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,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。
该市安监局提示全市各相关单位,如果在自查、检查中,遇到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与锦州市防雷技术中心联系,取得技术上的支持和指导(联系电话0416-4172301、0416-4988524)。